靖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8-09-2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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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民宗工作主题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18年元月)
近几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建设和谐宗教”的民族宗教工作主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取到了可喜成绩,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肯定。2013年,县民宗局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县民宗局被省宗教局评为“全省宗教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9月,时任县委书记钦代寿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5年3月,县民宗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6年12月,县民宗局被怀化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突出“共同团结奋斗”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苗乡侗寨”活动。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选编》计1万余册。通过广播电视、靖州红网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民族政策宣传,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推荐和宣传工作。2012年,我县结合25周年县庆,在第四次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隆重表彰了一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16年,经县委、县政府推荐,我县有4个模范集体、4名模范个人被怀化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大会表彰。以推荐评选先进典型为契机,我们配合市、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县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并摄制了反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的电视专题片《民族团结花更艳》,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三是努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藕团乡,县级示范点——县职业中学及地笋村、岩脚村、太阳坪村等为创建工作重点,围绕民族团结、文化保护、产业发展、民俗旅游等内容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藕团乡的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县职业中学在民族文化进校园,培养少数民族实用人才等方面也创造了较好业绩,受到广大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并被省苗学会和省侗学会分别授予湖南省苗族文化、侗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带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得到了广泛开展,逐步形成了民族大团结、大繁荣、大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认真办好民生实事
近几年来,我们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地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让群众得实惠作为第一要务。一是努力做好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2009年以来,共投入民族发展资金4000余万元,重点实施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村寨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实用科技培训、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等项目,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重点扶持了地笋苗寨、岩脚侗寨、响水苗寨、太阳坪等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地笋苗寨被评为首届“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授予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4年6月,湖南卫视知名栏目《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第三站在此拍摄播出后,成为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民俗旅游热点。岩脚侗寨被评为第二届“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授予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5年6月,湖南经视以“女儿国里女儿汤”为主题进行了大型现场直播,将岩脚侗寨“丝路女儿国”的神奇魅力展现在全国观众面前。响水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杨梅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来势良好,成为一年一度“中国•靖州杨梅节暨飞山文化旅游节”的主会场和重要的杨梅采摘体验基地。太阳坪村被评为第三届“湖南省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成为我县重要的农业生态观光和旅游休闲基地。二是切实抓好民族教育卫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为落实好少数民族考生高考优惠政策,我们认真做好高考“两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我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享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关怀。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发放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就学和困难群众就医的问题。三是积极抓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近几年来,我县加强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力度。建立了县非遗传习馆、地笋苗寨、岩脚侗寨非遗传习所,定期举办各种非遗项目培训班,使民族文化传承后继有人。为确保地笋、岩脚两支民族表演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县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作为演员的基本工资和演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每年20万元,支持飞山文化研究会、县苗学会、县侗学会开展飞山文化、苗侗文化研究。先后编辑出版了《靖州苗族歌鼟选》、《靖州侗族大歌选》、《千里古锹寨》、《侗人话侗寨》、《探密飞山寨》、《靖州三十年》等民族文化书籍。支持开办地笋苗寨、岩脚侗寨旅游网站。在三锹、平茶、藕团、县职业中学等学校开办了“苗族歌鼟班”,并组织“苗族歌鼟”表演队伍多次赴省进京展演,还到台湾、泰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去年,靖州苗族歌鼟两次进京演出,并与贵州省黎平侗族大歌在央视同台献艺。前不久,还接到意大利“杏花节”世界非遗展示活动组委会的热情邀。30周年县庆取得圆满成功。2017年,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隆重、节俭、务实、惠民、安全”的理念,组织开展了民族文艺调演、县庆大型文艺演出、省苗、侗学会年会暨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研讨会、群众游园游行活动,出版了民族风情画册、民族文化丛书,创作了主题音乐歌曲等。群众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苗侗文化得到全面展示,民俗风情得到有力推介,促进了民族团结,振奋了民族精神,真正把30周年县庆办成了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的盛会,得到了国家、省、市祝贺团的高度赞誉,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此外,我们还每年组织举办靖州杨梅节暨飞山文化旅游节、四月八姑娘节、苗侗芦笙节、湘黔边境四十八寨苗族歌会、太阳岛赏花节、赏月节等民族节会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全县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使民族文化得到了较好地传承、保护与发展。
三、突出“建设和谐宗教”主题,切实强化依法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宗教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了宗教工作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了全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二是全面开展了“一创二专”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宗教场所财务制度建立等工作,还按要求对我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认真的专项治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放《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达2134人次。四是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事业。近几年来,我县加快了对飞山景区佛教文化旅游的开发。通过招商引资,广东省四会市六祖寺释大愿方丈在飞山景区实施了3600万元的飞山禅寺建设项目。目前,飞山景区宗教文化旅游产业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县宗教文化旅游的新亮点。五是积极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近年来,稳妥化解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矛盾纠纷28起,为信教群众办实事8件,制止乱建宗教活动场所4处,劝阻、取缔私设聚会点3个,依法制止假僧假道借教敛财5起,有效维护了全县宗教界的稳定。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界献爱心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到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创建活动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真抓实干,继续前进,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