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7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26-09-02 16:09 【字体:
  

各市(州)民宗局,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我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民宗委将在全省开展2027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出版项目申报工作,规划储备湖南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作品。整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古籍辑录、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研究项目主要指基于少数民族古籍文化的原创性学术专著。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少数民族古籍,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积极彰显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社会等价值。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以各市(州)民宗局集中推荐为主,省内各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依托单位推荐直接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项目的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书稿编写完成度达到80%以上方可申报,已完成定稿者优先评审立项。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申报项目以公开或内部出版物为最终成果,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应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出版。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民宗局要积极动员、统筹协调,认真开展项目摸底和组织申报工作,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初审、遴选和汇总报送。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要认真、规范填写《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由市(州)民宗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表由市(州)民宗局进行初审并统一报送省民宗委;非民宗局推荐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送省民宗委。

(三)报送材料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包含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项目书稿一份,邮寄至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70号湖南省民宗委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中心(联系人:杨晓睿,联系电话:0731-82356888)。电子版须将申请表扫描版和项目书稿(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备注名称为市州名称+XX项目申报,发送至邮箱1547726423@qq.com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115日。


《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资助项目申请表》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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