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民宗字〔2026〕20号
关于李佩珺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党组研究同意:
李佩珺同志任办公室一级科员。
任职时间从2026年6月起计算。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