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18-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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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3-2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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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民宗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来抓,作为民宗工作部门密切同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联系、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措施来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坚持落实“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年内召开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严格按制度办事,狠抓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等制度,制定《2017年全省民宗系统民族宗教信息报送要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各单位和市县区民宗部门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政府公开安全。召开1次党组会和5次主任办公会议,对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责任,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针对性。一是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在省民宗委官方网站上及时发布《湖南省民宗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省民宗委工作要点》等政府信息。二是广泛借助各种平台。发挥湖南民族宗教网、《湖南民族宗教工作通报》《湖南民族宗教要情报告》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借助《中国民族报》《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力量,发布《湖南坚持“三个第一”推进民族工作》《湖南民族自治地方以庆典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大发展》等多篇文章,多形式、多角度、多领域发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有关信息。三是重点宣传推介亮点特色工作。重点开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60周年庆典、芷江侗族自治县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30周年庆典系列报道,公开展示民族自治地方十年一轮的重大改革发展成果和崭新面貌。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论断重要报道等,重点开展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解读;徐克勤主任在红网专题解读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解读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承办协办的21件建议提案办理实现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4个百分百,回应各界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关切。

  五、适应新要求,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我省关于“互联网+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具体工作部署,我委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克勤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处室多次专题部署,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我委“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常规化,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具体栏目由相关责任处室明确专人负责更新和补充。二是全部完成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梳理、填报、审核和发布工作。根据省民宗委工作职能,全面梳理编制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包括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项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完成了“互联网+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填报和实施清单发布等基础性工作。根据新发布的实施清单,对接好“互联网+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时更新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实现了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做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同时,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着手编制网上政府服务工作流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三是提前完成政府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对照省发改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推进全省政府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工作要求,参考其他省市和省直部门做法,我委办公室梳理了15项政府资源目录,按要求完成了数据采集整理和对接上报,完成率为100%。完成了我委政府信息系统自查上报工作,目前我委只有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一个信息系统。

  六、工作常态化,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7年,我委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在省民宗委网站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人事任免、“三公”经费、权力责任清单等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截至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5,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991条,包括民族信息1673条,宗教信息31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类信息4条;人事类信息4条;理论探讨类信息139条;通知公告类27条;图片新闻信息50条。另外,还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公开行政审批项目9条。2017年,我委民族工作信息全国排名第7位,宗教工作信息全国排名第3位,均获得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一是及时公开机构人事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17年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员变动后的委领导信息、职责分工以及提拔任免干部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有关资金信息。主动公开涉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立项审批、评审、成果验收等事项管理过程中各项活动的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发布。三是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布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开了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行政支出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经费的解释说明。四是及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按照省政府要求,对我委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编制并公布了省民宗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清理并报省政府审核,我委在省政府政府公开平台公布责任清单具体工作事项14条,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22条,事中事后监督制度6条,公共服务事项4条;公布权力清单省级保留权力15条,市县属地管理行政权力11条,审核转报类事项11条。五是及时公开民族统计信息。《2016年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近期即将在门户网站公布。

  七、其他公开情况。2017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专门从事政府公开的机构和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提升。

  九、改进措施。2018年,我们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争取增加政府公开工作力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公开督查、通报及考核考评制度,增强工作实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加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政府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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