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长沙市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1月6日,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吴桂英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长沙市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长沙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佑明汇报了《行动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相关市州创建情况和方案主要内容。按照实施步骤,2023年为全面推进阶段,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为巩固提高阶段,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攻坚大会,点评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打造亮点,使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率达90%以上。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为评审验收阶段,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回顾,自查自纠,做好申报自评工作,并邀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吴桂英强调,要以制定出台《行动方案》为契机,坚持志在必得、首创必成,以更强决心、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作风,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站在全局、战略和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全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好“为何创”“创什么”“谁来创”的问题,找准定位、找准抓手,紧扣主题主线、目标任务、示范引领、基层治理抓创建,把创建工作落细落实,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三要夯实基础、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在全市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热潮,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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