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60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9-09-02 11:09 【字体:
  

湘民宗复函〔201910                             B

湖南省民宗委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604号建议

的答复意见

张家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政府驻地地质灾害避让整体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再次提出《关于支持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政府驻地地质灾害避让整体搬迁的建议》,一方面体现了您对民族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上级部门对蒿吉坪瑶族乡政府驻地整体搬迁项目支持的力度有待加强。您在建议中提到乡政府驻地整体搬迁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等困难,希望得到搬迁项目的支持,我们给予充分理解。我委作为政府管理民族事务的部门,将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民族乡的支持力度。

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已协调省财政厅予以支持,经与省财政衔接,省财政意见是:为了加强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建设工作,省财政设立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通过因素法测算,切块安排每个市县一定的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经费。2017年,已安排专项资金66万元用于蒿吉坪集镇地质灾害勘查工作,20172019年,省财政累计下达中方县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经费270万元,中方县可以从中统筹安排。目前,中央正在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省财政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将中方县蒿吉坪乡政府驻地整体搬迁纳入中央资金补助支持范畴。

另外,2018年省安排中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0.6亿元,较2017年增加1.21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4.75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2019年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市县财力转移性支付等各类资金补助力度,增加市县财政的统筹保障能力,中方县可从中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蒿吉坪乡政府驻地搬迁项目等亟需的环节和领域。

省民宗委管理使用的省本级民族工作专项(散居)资金,按照《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1号)规定,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重点支持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的项目建设、民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适当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包括修建乡村饮水、路、桥等。目前,全省共有民族乡84个,根据资金使用规定各地都需适量安排。2019年我委已安排蒿吉坪瑶族乡乡庆项目资金及特色村寨建设资金80万元,今后也将逐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蒿吉坪瑶族乡的建设和发展。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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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湖南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

人:陈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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