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2191号建议的主办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8-09-12 16:09 【字体:
  

  坚愿代表

  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建议》的收悉,经与省政府法制办会商,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的修改《湖南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的建议,凝聚了您对我省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深入思考,体现了您对宗教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省条例》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与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期待相比,我省宗教立法工作还存在不适应、相对滞后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79月,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与上位法相适应,同时针对我省宗教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局面,报经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省于今年启动了修订《省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正式了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重大立法调研论证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修订《省条例》,使我省宗教领域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有法可依,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你在建议中所提到的意见建议,我们也将在修改《省条例》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时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你对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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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宗委政法处

  联 系 人: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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