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8-09-12 16:09 【字体:
  

  张海浪代表

  提出的《关于民族自治区恢复并增设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将民族宗教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相继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要求,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措施,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任务更加繁重。但是正如您建议提到:上轮机构改革,因机构合并,县级民族宗教工作弱化,工作开展受到制约。针对基层对这个问题的集中反映,省民宗委专门成立调研组赴基层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民宗工作机构设置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底数,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措施

  通过调研,普遍感到:上轮机构改革使全省市州、县(市区)民宗工作机构总体呈现弱化趋势,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面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基层民宗工作机构设置乱,制约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基层民宗工作力量弱,影响工作质量;三是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缺失损害执法合法性。导致民宗工作机构被削弱、人员编制被压减、保障不到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区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在上轮机构改革中,对民宗工作机构设置随意性大,把民宗工作机构作为了撤并压减的重点对象,个别地区仅配备了“看门”人员,尚未树立起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法制管理的科学发展思维。当前我省基层民宗工作机构设置和执法队伍建设现状,无法满足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需要,特别是无法满足5464处宗教活动场所、5530名宗教教职人员、700万信教群众、众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的需要,已对依法管理产生了直接影响,执法主体地位缺失,导致部分基层民宗工作部门陷入一执法就违法的窘境。进一步理顺基层民宗工作机构设置、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刻不容缓。

  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省领导亲自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作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省民宗委全力协调,积极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专题汇报。省民宗委通过调研,形成了《全省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与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并就相关情况专题向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黄兰香等领导进行了汇报。

  二是会议研究。20161111日召开了我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省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黄兰香部长和当时分管民宗工作的蔡振红副省长高度重视基层民宗机构编制问题,明确要求省民宗委对涉及机构编制问题抓紧沟通,至少要有原则意见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

  三是沟通协调。20161116日、30日省委统战部龙建湘副部长和省民宗委徐克勤主任带领相关人员两次到省编办就民宗工作机构编制问题专题进行汇报协调,全力争取省编办支持。

  四是出台意见。2017829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0号),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市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宗教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确保宗教工作机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与其他部门整合的机构要明确宗教工作专职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经费。各地要结合宗教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科学合理确定市县政府宗教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确保市县政府宗教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与宗教工作任务相适应。

  五是推动解决。2017年相关省领导向全省14个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致信,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包括机构编制在内重点难点问题,省民宗委加大督查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怀化、益阳、娄底等地部分市县民宗机构相继增加了人员编制或加强了领导力量,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在努力强化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

  目前,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已启动,省民宗委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调研掌握基层民宗机构设置最新情况,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科学合理确定市县政府民宗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确保市县政府民宗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而不懈努力。

  感谢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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