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力度的建议》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今年,《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力度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刘莲玉副主任督办、省政府蔡振红副省长领办的重点建议。省人大、省政府高规格地督办“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建议,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委工作提出的崭新要求,更是推动我省民族工作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
一、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问题。自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启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委集中力量,打造了一批民族文化浓郁、综合实力较强、社会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在民族地区掀起了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热潮。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已成为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我委已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9亿元,引导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16.11亿元、社会资金2.38亿元,扶持建设了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全省有2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按照党组的要求,今年我委掌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将进一步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倾斜,支持安排24个民族县各申报1—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项目。当前,省财政已在2015年预算中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规模各800万元,重点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二、关于“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问题。一是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省直有关部门在“六到农家”示范村建设、文化旅游特色县市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安排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二是在发展特色产业上优先支持。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特色产业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集聚发展,突出支持特色村镇的特种养殖、中药材、高山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特色村镇村民收入水平。实施民族传统工艺发展工程,大力扶持特色村镇发展织锦、刺绣、蜡染、挑花等民族民间工艺品。三是大力发展特色村镇文化旅游产业。支持民族地区依托特色村镇丰富的农业生态等自然资源,大力开发观光体验农业、生态休闲度假旅游、探险旅游等旅游产品。实施少数民族节庆工程,依托民族节日和节庆活动,大力开发民族民间演艺、民族体育赛事、民族节庆等民族文化体验游产品。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建设工程,支持湘西、怀化、邵阳、永州和张家界开展特色村镇连片开发,打造土家、苗、侗、瑶等民族文化走廊。加快推进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加强与落实国家旅游扶贫富民工程相结合,发挥重点旅游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沿线的特色村镇纳入其中,带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贫困农民脱贫致富。通过支持特色村镇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等工作,加大对特色村镇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工程。“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好2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连点成线,连线成圈,形成我省民族文化旅游圈、线、点科学布局,打造我省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样板工程”。四是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推进会。会议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副省长蔡振红、省长助理袁建尧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同时,举办“2014年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新闻发布会;为“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摄影摄像作品大赛”获奖作者颁奖。五是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宣传力度。我委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宣传上创新宣传促销手段,立体式全方位加强推介。通过举办“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选、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宣传活动,扩大特色村镇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的作用,形成声势,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保护特色村镇的良好氛围。2014年,我委与省人大民侨外委、红网等单位联合开展“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靖州地笋苗寨、绥宁上堡村等12个特色村寨成功入选,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推进了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今年,将继续与省人大民侨外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二届湖南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选活动。2014年,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摄影家协会、中国民族画报社、民族团结杂志社、中国民族报社联合主办了湖南省首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摄影摄像作品大奖赛,从征集到的2000余件作品中,评选出了摄影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8名;摄像类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5年,组织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红网等省内主流媒体,通过集中采访、直播访谈、汇编文集、发行光盘等形式,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在中国民族画报开设《湖南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增刊,集中宣传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情况,扩大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5月,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一行专程考察了怀化市通道县芋头古侗寨、皇都侗族文化村,靖州县地笋苗寨,会同县高椅古村等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对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与我委徐克勤主任、怀化市赵应云市长一道,为靖州县地笋苗寨荣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揭牌。
三、关于“加大规划支持力度”问题。一是开展调查研究。与省人大民侨外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扶贫办和省旅游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民族地区,围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加快推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开展调研,形成了《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调研报告》,初步摸清了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政策建议。二是建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在对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全省民族地区共有9019个村,其中具有保护和开发价值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2000多个,进入各县(市、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的1000个,进入各市(州)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的800个,进入省民宗委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的500个,进入国家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的300个。三是编制规划。我委正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精心编制《湖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十三五”规划》,为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长远发展绘制蓝图,打下坚实基础。我委联合省人大民侨外委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正加快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的意见》,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
四、关于“加大领导管理力度”问题。我委高注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坚持将搞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民宗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经济发展处负责日常具体相关事宜。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作为全委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措施,督促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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