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的民族工作:成功实践与当代启示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6-10-21 00:10 【字体:
  
陈延武  
飞夺泸定桥
        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375天,其中在民族地区136天;红四方面军长征19个月,在民族地区达15个月;红二方面军驰骋9320公里,在民族地区行进2830公里。面对装备精良的国民党军队,面对严峻险恶的自然环境,面对长途征战的艰难困苦,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民族问题,沿途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和团结少数民族群众,赢得了理解与支持,得到了支援和帮助,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长征的顺利进行。  

  

  一、探索完善民族政策

  

    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与少数民族广泛接触、深入了解,较为全面探索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思想中获得理论的启蒙,成立之初制定的民族政策起到积极作用。如“二大”提出在蒙古、西藏、新疆实行民族自治的主张;“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规定“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还规定“为了团结一切反帝爱国力量,革命活动应不分党派、宗教、阶级等”。但有的民族政策脱离具体实际。如提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途径是实行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主张“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为独立的国家的权利”。由于受当时革命任务和环境的限制,一些民族政策很少在革命实践中检验、发展。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纠正了“左”倾错误路线,解决了当时最为紧迫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重新确立毛泽东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革命的转折点。遵义会议也为运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处理复杂而紧迫的民族问题提供了条件,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转折点。遵义会议明确了“反对民族压迫,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民族团结”的根本政策;提出了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对宗教信仰与迷信加以区分,对爱国上层人士、民族宗教领袖与少数民族反动头人加以区分,对风俗习惯与愚昧落后加以区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这些较全面的政策体系,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在实际贯彻中丰富,对长征胜利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制定和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941年,延安边区政府在正宁县建立了回民自治乡,在城川建立了蒙民自治区,初步积累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在1949年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1954年后颁布和修订的《宪法》等法规中,完整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二、组织开展民族工作

  

    长征中,红军在湖南、贵州、四川、云南、宁夏、甘肃、青海的少数民族地区滞留最久,这里地处西南西北,社会形态千差万别,经济发展缓慢,蒋介石国民党政权指使地方军阀推行民族同化政策,利用高官厚禄收买、扶植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严禁各族人民经济文化交往,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对汉人充满戒心。

  

    长征开始后,面对民族矛盾、宗教问题与现实政治相互交织。如何正确处理复杂而紧迫的民族问题,如何消除民族隔阂及对红军的疑虑和戒心,如何顺利通过少数民族地区,抵达甘陕地区会师?为此,中共中央设置专门的民族工作机构,制定了不同的具体民族政策,各路红军发布有关指示、决议、布告、宣言,张贴通俗、形象的标语、法规、口号、壁画,使少数民族了解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原则立场和政策主张。   

  

    (一)奉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根本政策

    1934年11月,中央红军在湘桂民族区域,宣传共产党主张平等、民族自治。1935年《八一宣言》声明,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成立真正的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中华苏维埃。1935年12月和1936年5月,毛泽东以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分别发表对蒙古族、回族人民的宣言,强调“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毛泽东还亲自对红军官兵交待:你们必须与各族人民建立亲密的关系,以平等态度对待各族人民。红二、四方面军宣布:境内藏、汉、回各民族一律享有平等权利,任何人不准称呼藏族同胞为“蛮子”。红军官兵亲身体验到汉族和少数民族“和则两利,斗则两伤”,很多少数民族群众也看到了中国共产党抗日的真诚、团结他们的真心。

  

    (二)团结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中的一些头人、奴隶主、封建贵族、土司等,历史和传统的因素促成了他们多处于该民族公众领袖的地位。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原则的指示》中,提出联络和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并同他们订立各种政治的与军事的联盟,突破了以往统战主要针对少数民族下层民众的政策。1935年5月,刘伯承主动和小叶丹在彝海边歃血结盟,小叶丹等彝民护送红军畅行直达安顺场,赢得了抢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的胜利。1936年5月,贺龙亲临云南省最大的藏传佛教寺庙归化寺,参加为红军举行的“跳神”活动,并题赠“兴盛番族”红布横匾,使藏族同胞深受感动。红四方面军在四川甘孜争取白利寺活佛格达的支持走出了草地,在甘南卓呢争取土司杨积庆撤除工铁布防线顺利转移。为了消除敌意、实现合作,红军规定绝对不打彝民土豪、不打藏族土豪、不立即提出没收土司的财产土地等。

  

四渡赤水

  

  (三)红军官兵自觉执行民族政策

  

    1935年7月10日,红军总政治部《红星》报发表社论,提出“不懂得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不配当一个共产党员,不了解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和不参加这一工作的,不配当一个好的红军战士”。朱德要求部队爱护藏胞一草一木,以实际行动争取藏胞的支持;红六军团长萧克一再告诫部队:进入藏族地区可能遇到一些身披羊皮袍、面色粗黑的大汉子,那就是藏族同胞,大家要尊重、爱护他们,千万不能开枪伤了同胞。红军中绝大多数官兵虽出身贫苦、目不识丁,但言行真诚朴素、以身作则,把民族政策编成歌谣来宣传;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婚丧、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每到一个地方立即派人调查当地风土民情并印成“情况通报”;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按照党的《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规定,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习惯,不能用威力加以统一和纠正”,编写少数民族与汉族语言文字对照表,汉文和少数民族语文同时使用。红军官兵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严守纪律,所到之处不随便进民房,不吃老百姓的饭,为老百姓背水劈柴、救疾治病。少数民族群众从中看到了红军与国民党军阀的区别。

  

  (四)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1935年8月5日毛尔盖会议要求,挑选一部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加以培养,制定一系列政策加以保障;1936年5月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加强培养强有力的回民领导干部。同时,从斗争中提拔和培养回民新干部。长征中,帮助各民族群众建立革命政权,吸收少数民族优秀分子或分配少数民族红军干部战士参加;红四方面军在甘孜开办学校培养藏族干部,学习4个月后,他们既当翻译又参加剿匪,还做群众工作;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开办蒙、回干部学校和训练班等,按不同民族组织连队并给予特殊照顾;提拔和使用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如红二方面军副政委关向应是满族、红九军团长罗炳辉是彝族、大金川红军独立第二师师长马骏是藏族、大金川省回民委员会主席肖福祯是回族阿訇等。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建立红色政权提供了人才,为民族区域自治准备了人才。 

  

    长征中,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密切联系、相互交织,红军获得宗教人士的信任与支持,与获得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同等重要,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民族政策一并贯彻执行,贴近实际、深入人心,使少数民族群众最大程度支持了已无根据地可供依托、经年远征作战的红军,黔西北苗、回、彝、汉5000余人参加中央红军,补充了新鲜血液。少数民族群众献出家中门板铺垫泸定桥、赤水桥,使红军跳出敌人包围;少数民族群众掩护红军伤病员,保存了革命有生力量,使这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队伍锻铸成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之旅,使蒋介石指望红军被困死、被消灭在民族关系紧张的藏、回地区的幻想破灭。

  

  

      三、激励指导当前民族工作

  

    长征中,中国共产党遵循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科学分析当时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前途,制定和实践的富有远见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源头,将激励与指导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长征中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是正确的,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可行的。我国现有2.2万公里陆地边境线中有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138个边境县(市)中有109个在民族地区。没有各民族团结奋斗,就没有国家发展、稳定、安全;没有国家发展、稳定、安全,也就没有各民族繁荣发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正确认识多民族、多文化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必须尊重民族问题发展规律,坚持民族平等,坚持依法治理,摒弃简单的想法和办法,防止急躁情绪,切忌急于求成;必须从实际出发推动政策创新和完善,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防止简单化、片面化。

  

  (二)坚持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长征中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红军帮助沿途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等实际行动,真心诚意地帮助沿途受剥削、受压迫的劳苦大众解决实际问题,增进了当地群众对红军的理解和支持,结成了生死与共的关系。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国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贯通为途径,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加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上。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紧扣民生抓发展,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加强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造就更多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 

  

    (三)坚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长征中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红军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抗日救国方针,宣传红军的性质和任务,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制造民族分离和破坏民族团结,充分说明了汉族与少数民族“团结则生,分裂则死”。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当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要正视新情况新挑战,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依法依纪惩处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着力促进各民族人心归集、精神相依。

  

  (四)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长征中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红军坚定不移地抗日救国,贯彻和发展了“反对民族压迫,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民族团结”的根本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源,在于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深刻认识民族领域的思想政治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意识。

  

  (五)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长征中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红军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宗旨,帮助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各民族群众建立革命政权,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得到充分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没有党的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掌握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结构合理的民族地区工作干部,保证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国家的人手里。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发挥好他们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千方百计地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