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2015年工作要点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5-07-13 00:07 【字体:
  
    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以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以创新精神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民族宗教关系和谐作为重要职责,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筹备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省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推动出台《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2.筹备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根据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当前宗教工作和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调研,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建立民族宗教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机制。加强与中央、省主流媒体联系,发挥省民宗委网站、《民族论坛》等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

  二、积极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4.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编制《湖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和发展规划》,协调争取更多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重大政策、工程和项目落户民族地区。

  5.合理运用和管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增加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继续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做好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民贸民品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作。

  6.进一步推动武陵山片区联系工作。出台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武陵山片区发展政策性文件,举办“武陵山片区·湖南投融资贸易博览会”。协调做好片区实施规划与行业部门“十三五”规划项目衔接工作。

  7.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组织召开“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新闻发布会,筹备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现场经验交流会。做好民族统计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8.做好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逢十庆典工作。指导湘西州、江华、新晃、城步等民族自治地方做好逢十庆典工作,组织省祝贺团参加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指导、支持绥宁乐安铺苗族侗族乡等18个民族乡的乡庆活动。

  9.加强对口支援,做好对口帮扶。落实对口援助新疆、西藏民委系统工作,启动新一轮对口援疆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新一轮对我省民族地区的定点扶贫工作。

  10.促进民族教育、科技、体育和卫生事业发展。适时召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加快推进省部共建民族职业院校,做好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精心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稳妥推进双语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地区科普活动、卫生宣传和民族医药等工作。

  1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出台《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和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管理暂行办法》。筹备第四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组织“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做好湖南土家族、瑶族文化音像资料建库的组织筹划和启动建设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保护工作。整合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资源,举办“禅茶文化研讨会”和民族宗教印象摄影大赛。

  12.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在我省民族地区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三、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3.建立完善政策法规。推动《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开展《湖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重新制定民族成分管理细则。出台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适时启动《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工作。修订《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

  14.规范行政审批。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各地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做好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承接工作。

  15.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指导省佛教协会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指导省天主教“两会”启动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全面推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对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及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督查。指导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推进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指导宗教院校启动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16.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民族宗教“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全省民族系统普法的宣传教育指导宗教界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17.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对接,督促市州建立相关协调议事机构和机制。继续做好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纳入综治考评范围工作。

  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8.加强民族宗教要情监测。研究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重要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

  19.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模范区、湘西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试点建设和2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写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和读本。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织开展我省民族团结创建互观互检活动。

  20.加强宗教团体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省伊斯兰教协会和省天主教“两会”筹备召开代表会议。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健全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动态数据库的建设。完善宗教团体评价办法和机制。继续开展宗教界人士暑期恳谈活动。加强对宗教院校的办学指导,开展办学质量评估。继续办好“宗教与管理”研究生课程高级研修班。

  21.深入开展“教风”创建活动。指导佛道教界开展讲经活动,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指导基督教界深化神学思想建设。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22.做好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做好对少数原教派的团结和联合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23.强化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流动穆斯林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议暨民族关系分析会,完善来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机制。完善清真寺的配套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

  24.推动开展友好交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传,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导和推动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继续开展宗教文化研讨、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并办好会刊《清流》。

  五、不断加强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

  25.加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委机关各处室定编定岗和人员调配工作,完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培训工作,重点举办全省民宗委系统干部和民族乡(镇)长中央民干院专题培训班、少数民族县处级干部清华大学研修班。抓好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调研,建立健全“四支队伍”数据库。继续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和扶贫建设工作。

  26.提高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水平。发挥好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作用,重视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专家队伍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重大课题研究。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民宗委网站建设,建立信息调研和信息会商机制,加强完善信息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信息的采集与运用,逐步对外公开我省宗教基础信息,方便社会监督。推进《民族论坛》数字化建设。

  2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委机关制度建设。抓好干部职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加强工青妇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