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6-09-29 00:09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情况

(一)省级散居少数民族民族发展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

1、资金的来由及用途

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根据湘政办发[1996]20号文件精神,于1996年设立,按每个民族乡1元的标准,由省本级和地(市)各承担50%,省本级安排48万元(当时我省96个民族乡)。之后逐步有所增加,至2011年,省本级规模达到2000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1号)明确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重点支持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的项目建设、民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适当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包括修建乡村饮水、路、桥等基础设施。

2、资金安排情况(附湘财行指[2015]45号)

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培育特色、扩大影响的指导思想,2000万元资金共安排项目162个,其中乡庆项目17个,资金68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4.25%;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45个,资金70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5.3%;大于15万元(含15万元)的项目49个,资金130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5%。其余项目资金都在5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支持乡庆,推动民族乡发展上新台阶。2008-2017年是我省民族乡逢十周年乡庆周期,乡庆项目一直是省本级散居发展资金扶持的重点,尽管资金量有限,但撬动效果十分明显。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充分发挥省本级安排的乡庆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很好地撬动其他方面大资金的支持,有效地推动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2015年,17个民族乡迎来逢十乡庆,共安排17个乡庆项目,除武陵源索溪峪土家族乡作为主会场安排45万元外,其余都安排40万元,共68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4.25%。撬动其他支持乡庆资金,每个乡都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沅陵二酉苗族乡得到近5000万元支持,资金总量超过2亿。利用乡庆为契机,通过实施庆典项目,有效地推动民族乡发展上新的台阶。同时,通过举行庆典活动,充分展示民族乡的发展成果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奋发和向上精神面貌,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

二是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打造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的新平台。十一五末以来,国家民委和财政部把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保护与发展列为新时期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特色亮点工作在全国全面实施。经过申报和争取,我省有近26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列入全国十二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名录,其中有52个分布在民族乡。故在这次送审方案中,我们把扶持民族乡和散居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作为特色亮点工作,给予较多资金安排,除乡庆项目外,共安排45个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安排资金70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5.3%,引导扶持村镇作好基础工作,为争取国家、省及有关部门更大支持打下较好的基础。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不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且已成为民族地区全面小康的新引擎、精准扶贫的新平台、民族团结的新乐园和乡村旅游的主阵地。群众反映,通过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地区“寨子美了,群众富了,小康近了!”

三是支持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去年资金安排上原则上乡庆项目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不重复,即有乡庆项目的乡一般不再安排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既没有乡庆也没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的乡,凡有申请项目,并且符合资金管理使用范围,至少安排一个基础建设方面的项目,在做到相对平衡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资金规模680万元)

1、资金来由及用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工作。2009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成立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湘政发〔200941号),按人平1元的标准设立了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680万元。2015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等活动;组团参加全国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丰富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完善民族文化配套设施;创作优秀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引导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培训少数民族文化人才。

2、资金安排情况(附湘财行指[2015]48号)

2015年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680万元,共安排项77个。从地域投向分,省直项目16个,安排资金247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6.32%;市州县市区项目61个,安排资金433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3.68%。从资金额度分,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项目23个,占资金总量的58.38 %10万元以下的项目54个,占资金总量的41.62%。(具体见湘财行指[2015]48号)

3、项目实施效果

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到位,为加快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扶持民族文化、体育、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引领示范作用。扶持了8个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7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及7个民族研究基地建设,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成功举办湖南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全省12个市州和25个县市区的近700名各民族演职人员分别在湘西州和长沙市两地进行了3场精彩演出,展示了近5年来我省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的丰硕成果,生动演绎三湘大地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充分展现了全省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崭新面貌。三是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省派出了由301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秋千、板鞋竞速等12个竞赛项目和土家魂、赛鼓等5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和历史性突破:竞赛项目获11个一等奖(金牌)22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竞赛项目一等奖(金牌)数在参赛的34个代表团中名列第三,我省代表团和6个运动队、43名运动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四是组织全省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民族院校、内地民族班(学校)开展了“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激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开创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是各级依托所安排项目广泛开展了民族文化活动,完善一批民族文化展演配套设施,丰富了民族地区基层文化生活;六是支持民族研究平台建设,办好省民族研究学会,开展民族文化重大课题研究,并从民族文化资金中为每个基地安排一定研究经费,搜集、整理、研究、出版了10余本民族文化古籍资料,抢救了一批濒危文化遗产;七是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民族文艺人才及“双语”教师600余人次;八是专项资金项目带动各级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

(三)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资金规模1050万元)

1、资金来由及用途

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是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1993年省委、省政府考虑民族工作的特殊需要,为增强省民委在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的调控能力,拾遗补缺,及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而设立的一笔专项经费。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人平1元的标准增加到700万元。根据20091113日召开的第22次省委常委会议和20101231日由梅克保副书记主持召开的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明确的意见,省本级民族工作经费按人平1.5元增加到1050万元,2011年追加解决,2012年列入预算。2015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参加或协办国家民委安排的民族活动和工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重大民族活动,省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重大节庆活动;落实国家民委、省委、省政府安排的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持任务;组织开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族事务管理工作;市(州)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工作经费补助等。

2、资金安排情况(附湘财行指[2015]46号)

3、项目实施效果

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到位,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力推动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补助市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各项民族活动,配合国家和省民族工作部门完成好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二是支持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西藏山南地区、新疆吐鲁番地区、湖北兴山县的民族工作部门建设,促进了与边疆民族工作部门和三峡县民族工作部门的民族交往和联系;三是支持了省民族工作部门的机关建设,解决了一些机关特殊困难,保证了省民族工作部门机关的正常运转;四是补助省民族工作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民族经济统计、民族卫生、民族科技、民族研究等各项民族工作的发展;五是补助长沙市民族联谊活动,促进了省会各民族的团结、稳定、和谐。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资金规模200万元)

1、资金来由及用途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于2010年设立的。主要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我委指导各地加强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设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我委开展创建活动日常支出、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由省人大民侨外委和我委承担日常工作)正常经费支出、省政协有关委员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调研等。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考虑我省没有专项的城市民族工作经费,故将城市社区工作纳入了此项资金支出范围。

2、资金安排情况(附湘财行指[2015]号)

3、项目实施效果

在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经费普遍缺乏的情况下,此项经费数量虽少,却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效果:保障了全省重新明确的1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正常工作、来湘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开展,其中来湘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我委运用此项经费,顺利组织了全省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互观互检,召开了全省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议,促进了全省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中央有关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全年的工作和省政协有关委员会的调研紧紧围绕促进民族进步的主题展开,效果明显。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以特别防护期为重点,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维护了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一是资金总量过少。我省是少数民族人口大省和民族工作大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很重,尤其是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因随着形势的变化,政策优势明显减弱。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过小,与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差距比较大,也导致资金分配比较分散,大部分项目安排资金比较少,规模效益不明显。

二是项目的跟踪检查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管理的情况在极个别地方仍然存在。

五、有关请求

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关心支持下,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在落后中发展、在发展中落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民族地区仍然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请求财政厅着眼于湖南民族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民族工作的投入,增加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规模,以利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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