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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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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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
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人民政府,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请示》(国开办发[2011]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武陵山片区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是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也是重要的跨省经济协作区。《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着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将武陵山片区建设成为扶贫攻坚示范区、跨省协作创新区、民族团结模范区、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和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规划》实施要把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与跨省合作协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到2015年,区域内良性互动的运作机制与体制初步形成,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交通等基础设施骨架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产业发展结构优化,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率先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目标。
四、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重点,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武陵山片区发展跨省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分割,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交流合作。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加大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统筹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六、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国家民委作为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工作的联系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规划》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加快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对于深入探索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新路子,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创新机制,密切协作,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努力实现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