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8-09-29 17:09 【字体:
  

瞄准新目标  完善新机制

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湘西自治州民宗委

2018元月)

 

2013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以来,我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狠抓落地落实,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效,2016年12月,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我州获命名后,新起点树立新目标,新时代力求有新作为,州委、州政府已作出了把湘西州建设成为“精准扶贫示范区、跨越式发展样板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标杆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战略部署,已制定下发了《湘西自治州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实施方案》。我州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始终做到不松劲、不停步,继续保持工作队伍不散、推进力度不减、创建活动不断。我州独具特色的湘西经验被国家民委向全国民委系统进行推广,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党政主导,由“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转变。我州抓住创建活动试点机遇,高起点谋划,大力度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书记任组长、州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州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州直相关部门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配备了专抓人员,构建了四级创建机制。二是确立目标定位。先后出台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州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三是凝聚工作合力。我州将创建活动任务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42项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9个县市区和35个州直单位,由州直工委、经信、民政、组织、教体、民宗、旅游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进景区,形成“州级抓督导、县市抓落实、基层出亮点”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示范带动,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转变。按照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要求,以“七进”为主阵地、主渠道,推进创建活动全覆盖。一是办点示范。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可操作的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七进”示范单位140个,以点串线、点面结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创建工作。二是典型引领。召开了第六次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166名优秀集体和个人。在“七进”活动中,全州评选出民族团结先进科室337个、先进企业班组87个、示范商铺587个、示范班级685个、示范楼栋342栋、先进个人1378名。2017年从州直单位中评选出4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优秀单位。通过先进带动,形成了各领域各行业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良好创建局面。三是协作推进。加强与邻近省区乡镇在促进产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处理矛盾纠纷的协商与合作,建立了边区联防联调联治长效机制。我州与贵州省铜仁市共同出资实施机场改扩建工程,探索了民用机场跨省共建共享合作发展的建设经营模式。龙山县与恩施州来凤县共同推进龙凤经济协作区建设,开展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两县同时被国务院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三)突出宣传教育,由“埋头苦干”向“大张旗鼓”转变。强化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以政策宣传教育人、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引领人,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一是学习宣传。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级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先后举办了多层次、多轮次的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县市区开展互观互学、互检互评活动,赴青海省海北州等地学习考察,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交流学习,提高了创建活动整体水平。二是活动宣传。先后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征文、青春畅想迎州庆民族团结我先行等10多个创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示范班级、商铺、家庭、村寨等10个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做到了创建活动做有目标、创有标准、学有榜样、干有平台。三是媒体宣传。在湘西广播电视台、团结报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播发领导讲话、理论文章、经验介绍等。把每年9月定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组织媒体记者采访等,通过具体的人物、群体、事件,反映我州加强区域合作、构建和谐边区、共同促进发展的动人事迹。

(四)突出问题导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紧紧抓住党和国家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创建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到“六个突出”。一是突出推进精准脱贫,提升民生保障能力。120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全力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乡村旅游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发展脱贫、医疗救助帮扶、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保障精准脱贫“十项工程”,积极探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路子,近三年全州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5.86%。二是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有效破解发展瓶颈。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四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68.7亿元,5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张吉怀高铁、湘西机场开工建设,湘西州融入了长沙、重庆、贵阳、桂林4小时经济圈。三是突出优势产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我州被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老司城成功申遗,实现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苗族赶秋”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7年,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4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5亿元,分别增长16%和25%。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品牌质量建设与营销,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建成万亩精品园24个,农产品加工企业达664家,龙头企业达131家。四是突出新型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走山区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新型城镇化之路,立足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定位,围绕构建“一个核心城市、半小时生态城镇群、七个县城区域节点、三十个卫星集镇”的新型城镇格局,加快新区拓展、老城改造和产城融合,全州城镇化率提高到43%。五是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美丽湘西。牢固树立生态立州理念,大力实施“绿色湘西”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420万亩,建成“绿色通道”650公里,全州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0.24%,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饮用水源保护、主要污染物减排、重金属污染治理得到加强,空气质量全省最优,入选首批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六是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深入推进法治湘西建设,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实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制定单行条例16个。加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建成9个县级电子监控指挥中心,公共区域、重要场所及机关单位安装防控探头近3万个,基本形成了“网格全覆盖、诉求快响应、服务零距离”的工作格局。

(五)突出督查考评,由“按部就班”向“创先争优”转变。健全督查考评机制,激励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工作推进机制。把创建活动列入“十三五”规划,纳入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范围,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创建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州本级不低于100万元、各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分级设立创建活动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奖优罚劣机制。由州绩效考核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和州直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从2016年起,连续两年对创建活动优秀的单位每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工作走过场、走形式,创建活动不合格、不达标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下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只有进行式,没有完成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永远在路上。力争到2020年,全州建成5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达到20个以上,创建省、州级示范单位达到300个以上,“七进”创建达标率巩固在95%以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坚持高位推动,拓展共创共享格局。一是融入中心工作抓创建。未来三年,是我州后发赶超的黄金期、脱贫攻坚的决战期、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我州确立了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总战略、总愿景,提出了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突出抓好精准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生事业改善、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度融入到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动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提质发展、和谐发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抓创建。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总抓手,继续纳入到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范围,与全州重点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步督查考评,增强创建活动内生动力。把创建活动与落实民族政策一起进行,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让各族群众在得到实惠中。三是增强主体责任抓创建。加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进程,实施创建活动“一把手”工程,加强对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捆绑落实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推介我州与毗邻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经验做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活动整体水平。

(二)丰富创建内容,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一是搭建创建活动载体。充分利用苗族赶秋节、土家族社巴节、吉首鼓文化节、泸溪中元节等民族传统节庆,结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每年组织一次群众性民族文化系列活动、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每3年举行一次民族文艺汇演,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形式和内容,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度。二是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在巩固提升现有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全省示范单位、先进模范、教育基地。着力打造边界民族团结进步协作、“土家探源”“神秘苗乡”两条生态文化乡村游精品线路开发等“七进”创建活动品牌。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民族政策研讨、典型事迹宣讲等活动。三是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一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着力在学习贯彻民族政策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把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和考核计划,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二是加强民族文化的宣传教育。着力在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将我州厚重的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神奇的山水风光列入各类学校的必修课,让学生感受民族文化的魅力,增长民族知识,提高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好少年评选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意识在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让维护民族团结成为青少年的价值追求,把民族团结正能量传递到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着力在展示业绩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惠民措施、建设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深深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阳光雨露,更加坚定“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共建美好家园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