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常德市民宗局
(2018年元月)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围绕民族事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了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着力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寺观教堂、民族企业、学校和社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市委调整充实了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市来常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并经常性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等政策措施,将民族地区全部纳入《常德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扶贫范围。大力实施办点扶持,将扶贫联系点、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建设等示范点,优先安排在少数民族较集中的区域,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制定和实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我市民族地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基本达到规定比例;定期组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着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深入学习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用以指导当前和今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有力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二是集中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成就。2015年,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报道组20余名记者到石门县维新镇、罗坪乡,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进行了采访,在省、市媒体发表反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事迹的报道20余篇。2016年、2017年,我们在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大力推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活动。2015年,我市石门县维新镇人民政府、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2个集体以及黄阁贤、杨贤清、黄泽华3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
(三)着力改善民本民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调动各方面力量,抓住有利机遇,着力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一是大力筹资争项。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政策,协助做好相关规划和项目对接,为民族地区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近年来,市本级每年用于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超过1000万元,帮助民族地区发展解决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搞活庆典经济。2016年,桃源县青林、枫树两个民族乡成立三十周年。我们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衔接,争取多方支持并积极指导协调搞好庆典活动。帮助枫树乡组织实施了集镇街道、机关院落、特色村寨和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策划了“枫树蝶变三十年”大型图片展和枫林花海“光影艺术秀”旅游节活动;青林乡组织实施了少数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农贸大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清真寺建设、文昌阁大桥及民族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繁荣民族文化。挖掘整理石门县土家族山歌、舞蹈和桃源县维吾尔族历史文化,推动民族文化融入民间艺术演出和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中。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活动中,我市参演节目获金奖,组织工作获得优秀组织奖。在石门县夹山镇、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湖南文理学院举办3场独具民族特色文艺演出,近万名各族群众到现场观看,社会反响很好。 我市的“二姐赶牛”“堰上山歌”“吾个东西借哈子”等土家族文化节目在全省全国都有一定影响。
(四)着力打造工作亮点,加快推进示范点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体现民族特色,突出加强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一是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桃源县枫树维回乡维回新村是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除新疆外最大的维吾尔族聚居地。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该特色村寨建设逐步扩大成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8000万元,规划用地2000亩,完成了翦伯赞故居、百亩葡萄园、民族文化广场、枫林花海、清真寺改造、民族风情街和民居改造等主体项目,并向游人开放。自2014年10月开园以来,累计接待游客近300万人次,带动了周边具有回维民族特色的清真农家乐餐饮和特色旅游的发展。二是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中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2011年,该村被列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近年来,该村完成了硬化村组主干道路5600米,建成了村民族文体活动中心,制定了民族团结示范点村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示范点建设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建设。我们以城市社区建设为抓手,通过打造“完美社区”,将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纳入到社区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中统一谋划。武陵区、鼎城区在城市重点社区中,建立了民族工作联络小组,加强社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武陵区启明街道红卫社区,先后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
(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我们立足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一是摸清人员底数。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的作用,建立完善了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平台,加强动态跟踪统计,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人员结构、民族成份、地区分布等情况。二是规范经营管理。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摆摊设点进行规范,推进摊点进入门面固定经营,特别是切实做好了维吾尔族少数民族摆摊设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如武陵区投入100多万元,为外来新疆打工人员租赁5间门面,妥善解决了乱摆乱放问题;鼎城区组织进行了集中整治,划定了固定地点并改造建设为亭棚式经营,实现了少数民族人员摆摊经营的规范管理。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推行部门联动,实施快速处置,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避免小纠纷演化成大矛盾,杜绝了集体堵门上访、越级上访、串联闹事等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宣传教育基地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民族节日、宗教活动、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等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增强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产业扶持。加大培植特色产业力度,积极探索“一山一策”、“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优化种养特色产业,培植旅游、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安居工程、整村推进等建设项目的扶持,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推进脱贫解困。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的作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做好规划衔接、政策对接和项目对接,努力推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四)强化权益保障。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群体的特殊性,坚持做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努力满足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五)繁荣民族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挖掘和保护,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培养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人。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积极支持民族文化艺术参与各类文化活动,搭建民族文化展示舞台,积极推广民族文化,大力繁荣民族文化。
(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搭建完善民族事务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帮助解决少数民族人员在就业、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少数民族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各民族群众提供更多沟通理解、合作互助的机会,促进社区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