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21-08-18 17:08 【字体:
  

湘民宗通〔202144

湖南省民宗委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民宗局:

9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根据《湖南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19〕18号)有关精神,为组织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要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也要正视共性、增进一体;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宣传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定不移用法律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要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等“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等“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党政主导、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营造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突出重点集中组织

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于9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围绕民族工作主线主题主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上的讲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进步征文等活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机关、新闻媒体、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二是重点举办专题宣讲宣传活动。要认真组织好“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深入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中开展专题采访全方位展示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各项社会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民族关系发生的巨大变化,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热情三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四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地要提升创建水平,继续创建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努力发挥示范区(单位)的辐射作用,扩大覆盖面,推动全省创建工作呈燎原之势展开。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授牌仪式,扩大示范区(单位)的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地要在加强疫情管控的同时,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根据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出台宣传月活动方案或行业指导意见,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要拓展视野,开阔思路,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抖音等新手段和新途径,拓展宣传活动渠道,増强宣传教育效果。要指导督促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典型辐射带动作用。适时对宣传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善于发现典型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开展学习交流,整体提升宣传月活动水平。

各地于10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图片、视频和有关媒体的报道资料,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到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联系人:喻宏辉,联系电话:0731-82356655,邮箱:hnmzwjdc@126.com)。宣传月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请随时上报。

特此通知。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