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宗教活动场所数据的通知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5-06-26 11:06 【字体:
  


湘民宗办通〔2015〕43号

湖南省民宗委办公室

关于征集宗教活动场所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民宗委(局):

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规范、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档案资料,我委将汇编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目录名册。由于种种原因我省至今没有一套全面的、完善的、权威性的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名单资料档案。场所资料档案的收存一直沿用属地管理模式,场所在那登记,登记的档案资料均由属地登记部门收存。因各地部门的机构、人员、条件不健全齐备,档案制度管理不严,造成宗教活动场所的档案资料不甚完整;同时也有一些地区在以往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过程中存在将固定处所的规模寺观教堂化的情况,甚至有借此漏洞未经省级部门批准而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现象。鉴于此,为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名单档案资料,确保场所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改变目前宗教活动场所相关资料数据混乱的现状,有必要建立一套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名单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征集数据工作通知如下:

1、名册分为全国重点、全省重点、全市(州)重点、县市区宗教活动场所四类。固定处所不在此列。

2、全国重点、全省重点场所的版面有该场所基本信息资料、简介、历史沿革、历史典故、照片等基本信息资料(表一);全市(州)重点(表二)、县市区场所的版面有该场所的基本信息资料等(表三)。

3、全国重点、全省重点场所需提供场所正面照片。照片要突出显示该场所特色、名称,照片为彩色,像素需600万以上。照片文件名最好以该场所名称来命名,便于识别,避免错误。

4、全国重点、全省重点填报表格一,全市重点填报表格二,其他县市区宗教活动场所填报表格三。表格填报要求:教别分别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电话号码是区号+号码;文物保护类别是全国重点、全省重点、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场所地址填写全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场所面积均以平方米(㎡)计。

5、宗教活动场所相关数据填报收集后,请各地务必在七月三十一日之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到我委政法处:hnsmwzfc@163.com.邮箱。征集表一、表二、表三请到我委网站http://www.hunanmw.gov.cn 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我委政法处联系。

联系人:于健平

电  话:0731-82356626.


附:宗教活动场所名单表格一、二、三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