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占军等20名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湘民宗字〔2024〕7号
关于张占军等20名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委党组研究同意:
张占军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文化教育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龙晔生同志任协调推进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办公室一级调研员职级;
田 野同志任共同发展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经济发展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张立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宗教业务三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龙永福同志任民族团结促进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监督检查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戴卫东同志任民族团结促进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人事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周清华同志任共同发展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经济发展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龙方庆同志任协调推进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民宗研究所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怀雨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文化教育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喻宏辉同志任民族团结促进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监督检查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唐 健同志任宗教业务一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监督检查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臧君召同志任宗教业务二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宗教业务四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肖 皝同志任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蔡进国同志任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欧阳文婧同志任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民宗研究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彭 伟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蒋 进同志任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沛芮同志任理论研究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民宗研究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 锋同志任共同发展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民宗研究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昆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文化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