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勇庆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民宗字〔2024〕6号
关于刘勇庆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委党组研究同意:
刘勇庆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处长,免去其监督检查处处长职务;
尚光菊同志任协调推进处处长,免去其宗教业务四处处长职务;
丁亚波同志任民族团结促进处处长,免去其文化教育处处长职务;
唐志兵同志任共同发展处处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处处长职务;
周琼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汪宁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宗教业务三处副处长职务;
卢岳柳同志任理论研究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筱敏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雷雨同志任文化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其文化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黄淼同志任协调推进处副处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王 拯同志任民族团结促进处副处长,免去其监督检查处副处长职务;
张 斌同志任共同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宗教业务一处副处长职务;
黄 锋同志任宗教业务一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宗清同志任宗教业务一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张国云同志任宗教业务三处副处长,免去其宗教业务四处副处长职务。
谷臣华同志任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