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0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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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6-01-3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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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民族宗教领域重点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为维护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委公开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124条件。主动公开《2025年度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2024年度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湖南省民宗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湖南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湖南省宗教事务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与职务职级任免晋升、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系列采购等重大事项。公示行政许可件28批次并同步在“湖南民宗”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共办理完成3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及时办理回复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等平台的网民留言43其中27条按照留言者意愿公开回复从一网通办系统处理网民留言咨询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并将其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密切联系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有效措施。

(四)平台建设

2025年,根据湖南省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工作平台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平台的事项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47件,并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时将相关许可结果在委机关网站公示。通过集约化平台的互动版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长信箱、办公室工作邮箱、普通函件等接受信息公开申请。“湖南民宗”微信公众号2025年度已发布信784条,订阅关注用户数达95769。依托“湖南民宗”微信公众号平台举办的2025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湖南百公里”毅行学法答题活动,截至4月20日活动结束,全网37.3万人参加,现场阶段超2万人次参与,有力提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普法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

按照《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由办公室牵头,推动各业务处室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人两次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重要政务信息、重要咨询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应回复而未及时回复或处置错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信息保密,分级把关,确保内容准确、程序合法,办公室做好保密审查和风险提示,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更新信息较为滞后。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政策和工作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审批流程、公开公示的要求严格,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内容质量仍需大力提升,影响力还不够大,服务群众信息获取还需继续改进。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与工作进展同步;二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信息时效管理,以主动发声、积极公开赢得广大群众支持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