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 大力促进精准扶贫
近日,我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
《意见》指出,为了在2020年前完成贫困县全部摘帽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和“五个一批”(生产发展、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就业、社保兜底)安排使用;二是“先切块后分配”,对切块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全部按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进行因素法分配;三是“审批权限全下放”,省级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不管”(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总体要求,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四是“省级放权而不抽身”,建立统一考核、绩效评价平台,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保障整合任务落实。
通过统筹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这既是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对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