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近年来,湖南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更加注重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统筹做好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民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69.5亿元,其中省财政15.2亿元,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免补政策的同时,将农村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每生每年4000元,寄宿制学校额外安排一定的公用经费。将民族县全部列为一类县予以重点支持,中央和省财政2014新增安排约20亿元,重点对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了提质改造。根据我省出台的《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省财政每年安排约3.1亿元,为连片特困地区9.1万农村中小学教师,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人才津贴。
二是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2014年,省财政下达22.2亿元,确保了少数民族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下达民族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1亿元,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下达中央和省就业补助资金10.1亿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形势。
三是促进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安排武陵山片区农村卫生人才岗位津贴4608万元,基层卫生人才引进资金1392万元。对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符合认定条件年满60岁且已离岗的老年乡村医生,根据其任职年限,分三档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14年省财政安排320万元支持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建设,并对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部分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由省市县财政给予人均5000元的救治救助补助。同时,积极推进湘西州龙山县等8个试点县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开展取消药品加成试点,探索建立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和高效、科学的管理体制,切实促进了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