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传承人的思考
陈玉茜、何清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艺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1]在历史发展的长期过程中,各民族创造了颇具特色、多姿多彩的本土艺术。这些艺术相互影响、彼此交融,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也提高了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向心力。[2]传承民族艺术和弘扬民族精神的关键,则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艺术传承人的培养。[3]只有抓好人才培养,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传承人队伍,才能为少数民族艺术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以便更好地延续中华民族少数民族艺术,弘扬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传统艺术中的一部分内容正在逐渐从生活中消失,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传统艺术正受到严重损害甚至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境地[4],“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用文字、图片、影像记录下这些文化遗产”[5]。但是,对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可持续发展而言,仅仅通过记录是远远不够的。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已成为当代人必然的文化诉求。
截至 2009 年,民族地区高等艺术院校共有在校生约 190 万名,由于此类院校在教授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方面的巨大优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的重担自然成为高等艺术院校尤其是民族地区艺术院校的重要任务和使命。
目前,关于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培养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传承意义、传承内容、传承方式和传承趋势等方面,但较少从传承主体素质的角度进行探讨。换言之,当前的研究侧重于物,而忽略了对人的研究。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新疆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贵州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艺术传承人”教学活动,形式灵活多样,主要包括开设少数民族艺术传承人培训班,成立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研究所,打造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研究基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教学实训基地,开展乡土文化教育班等,并且取得了累累硕果。
事实表明,传承人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质量,进而影响着整个民族文化的发展大局。换言之,只有明确了传承人素质的重要性,才能有效地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活动。否则,传承效果只会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距离弘扬民族文化的目标愈来愈远。
“文化遗产想要保留下去,关键是人去传承”[6]。由于艺术的形成和发展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为了民族艺术血脉的延续,对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而言,仅仅拥有艺术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而应掌握大量的相关专业知识。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培养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的目的,即是通过向传承人传授系统的专业知识,使他们更好地掌握本民族的传统艺术,使这些民族瑰宝得以发扬光大。
准确的角色定位
角色的准确定位是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前提,传承人角色的不明确或不准确定位都将直接影响到民族艺术传承的方向和质量。因此,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在培养传承人的过程中,应首先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必须顾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教育传承人克服民族自卑和蔑视民族艺术的错误想法,这也是当代许多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落入边缘化的重要原因。第二,教育传承人须站在整个中华文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对本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每一种少数民族传统艺术都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少数民族艺术仅是再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途径,其最终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因此,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就是本民族文化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连接者,培养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也便具有了承上启下的深刻意味。
兼容并蓄的多元化意识
传承本民族传统艺术并非意味着排斥其他民族艺术,相反需要积极吸收其他民族艺术的优秀成果。艺术院校应该教育传承人善于学习其他民族的艺术精华,并在借鉴和比较中发展自己。只有兼收并蓄,互通有无,融合其他民族的优秀艺术成果,才能振兴本民族的艺术。壮族是广西最大的少数民族,至今保存了诸如嘹歌、壮锦、铜鼓舞等大量优秀的民族传统艺术。这些民族传统艺术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并愈发壮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充分融合了其他民族的艺术精髓,形成了颇具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所以,艺术院校应教育艺术传承人在坚守本民族传统艺术阵地的同时,积极借鉴其他民族的优秀艺术成果。
丰富的文化知识
掌握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形式的产生以及演变缘由要求传承人具备大量的文化知识。但是,民族地区艺术院校所招收的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在入校前几乎都生活于少数民族地区,掌握的只是本民族的一些艺术片断,知识缺乏系统性与现代性,这对于艺术的传承极为不利。由于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艺术是多种因素之间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民族地区艺术院校首先应该向传承人系统传授诸如工艺、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文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考古学、历史学、传播学等相关文化知识对于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文化知识的缺乏或者不系统都可能使民族艺术的传承偏离原来的预想轨道,走向狭隘。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历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文化知识问答题都是必不可少的考核环节。缺乏良好的系统文化涵养,艺术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传承人难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艺术素质。
扎实的综合能力
民族艺术传承人需要具备挖掘、开发、表演、展示和创新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以及研究少数民族传统艺术政策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其中,创新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艺术传承不等于简单地将前人的文化财富复制给后代,不是狭隘意义上的再现民族艺术,因此,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并非前人的“传声筒”,而是传统艺术的现代演绎者。传承本民族的艺术,实质是谙熟本民族的传统艺术典范,并且在繁衍本民族艺术风格的过程中,“从传统中归纳总结出具有鲜明特征和规律的艺术体系,以便代代相传”[8]。具体而言:
第一,培养传承人学会掌握挖掘民族传统艺术的基本方法,善于发现少数民族的传统艺术,尤其是那些濒临灭绝的艺术。同时,教会他们从众多纷繁复杂的素材中整理出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东西,并整理形成体系。第二,由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具有明显的直观性,因此,展示能力对于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展示是一种特殊的外在传播方式,它具有强烈的可观性,可以在短时间内引起观众的注意,并在观众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广西龙州县天琴是壮族三种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曾经几度濒临边缘化甚至失传,如今却依然能够顽强地生存和壮大,不能不归功于展示传播之功。2003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上,龙州天琴“弹唱组合”一炮打响,引起众人关注,并从此成为了广西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一张特色名片。龙州天琴女子弹唱、融水芦笙舞、南丹白裤瑶铜鼓队、马山三声部等原声态民族节目,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舞台上一经亮相,便震撼了世界。[9]这些现象都充分说明了展示能力在推动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中的巨大效应。第三,民族艺术传承人在学习其他民族优秀的艺术传承经验过程中,需要“将个人的东西融入民族文化之中”[10],不自觉地对本民族的传统艺术加以调整和重组,并形成新的体系。另外,传承人只有熟悉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尤其是把握政策的实质,才能顺利开展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活动。否则,任何关于艺术传承的美好设想或许诺都将落空。
正确的研究方法
任何少数民族传统艺术都是一种复杂的、内容丰富的文化综合体,深入研究它们需要艺术传承人采用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逻辑与规律、共性与个性、现象与本质、静止与动态等相互结合的方法,避免实施片面的、简单的、主观的举措。因此,民族地区艺术院校不可忽视向传承人传授系统的研究方法。那些不能正确认识传统艺术的过失,往往是由于艺术院校缺乏或没有系统传授研究方法导致的。熟练运用上述研究方法,无疑等于获取了进入传统艺术殿堂的钥匙。
实践表明,尽管当代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在培养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方面采取了大量实效性措施,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民族艺术传承人才。但是,人才的综合素养仍有待进一步的提升。例如,传承人对本民族传统艺术的了解有些片面和肤浅,实践性不强,甚至出现了民族性被弱化的迹象,即传承人将独特的民族艺术资源填入主流叙事的基本框架内运行,等等。这些都是当代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在培养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传承人过程中值得深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释:
[1] 国发〔2009〕2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参见文化部官网http:// www.ccnt.gov.cn,2010-03-05。
[2] 同[1]。
[3] 《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参见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2006-11-09。
[4]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参见文化部官网http://www.ccnt.gov.cn,2007-08-03。
[5] 《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难题》,参见中国文化传媒网http://www.ccdy.cn,2010-03-15。
[6] 同[5]。
[7] 《第十三届青歌赛启动文化考官还是余秋雨》,参见《华西都市报》,2008-03-06(15)。
[8] 张天彤:《高师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传承——关于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调查与对策》,《中国音乐学》2004年第 1 期。
[9] 黄新宇、梁航彬:《传播视角下的边境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以龙州黑衣壮天琴文化艺术保护为例》,《歌海》
2009 年第 3 期。
[10]王晓平:《论紫阳民歌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个案分析》,《交响》2008 年第 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