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22-06-30 09:06 【字体:
  

《关于加快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的答复: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基础有效夯实。“十三五”时期是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城乡面貌最大、民生改善最多的历史阶段。2020年,我省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GDP共2652.86亿元、人均GDP33821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36.63%、46.17%;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委27361元、11639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45.43%、68.91%。全省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为加快形成少数民族地区开发新格局,推动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省直各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与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省财政厅:“十三五”时期,省财政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64亿元,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补助标准上,省财政通过实施差异化补助标准,对民族地区予以重点倾斜。从2002年开始,我省设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对民族地区给予专项支持。2021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规模达到29.2亿元。省财政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位于贫困山区,行政运转及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均成本相对较高,在计算标准支出需求时,将这些地区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提高30%,民生支出标准提高5%,增加其获得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在中央财政取消对地方民族地区定额补助后,省财政对民族地区定额补贴每年仍然按5%的比例递增,2021年定额补贴规模已达到4.8亿元。2010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减免财政困难县市体制上解政策时,优先考虑民族地区,共计减免上解3527万元。目前,全省民族地区老体制上解已全额减免。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时,考虑到民族地区实际困难,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和照顾,对共同财政事权省级按最高档给予补助。2021年会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了《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48万元。省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立足民族地区特点和发展实际,在政策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编制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见》(湘发〔2021〕25号)、《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13号)等政策文件和各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对民族地区各项资金补助均设定了倾斜标准。同时,我省与广西同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范畴,当前我们主要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已推动怀化市政府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签署《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怀化—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合作协议》,共同建设“怀化—北部湾—东盟”海铁联运物流大通道。推进立体交通、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实施了焦柳铁路怀柳段电化等项目,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工程建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实施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及灌区主体工程建设(工程主体位于江华县、江永县)。统筹推进教育、卫生、养老、文旅、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提质升级。支持文化生态旅游、茶叶公共品牌、重大产业等项目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防护林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垃圾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坚决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始终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与改善民族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摆在重要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三五”民族地区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91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4.6万公里,实现了“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客车”、“组组通硬化路”。省税务局: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湖南省税务部门结合民族地区实际,不断落实落细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做实做优纳税服务工作,多次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政策诉求,为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省文旅厅:支持加强湘桂两省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已在湖南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湘桂崀山文化旅游联动区,以崀山、桂林为龙头,整合带动沿线地区精品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要素共建共享,打造湘桂大崀山、大桂林文化旅游圈。区域范围包括湖南省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城步县、武冈市、新宁县、通道县、东安县,以及广西的兴安县、全州县、三江县、资源县、龙胜县和桂林市区。省乡村振兴局: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单列民族发展任务,2021年资金规模2亿元,2022年将保持总体稳定。按照“突出重点、保障一般”的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坚持向民族脱贫地区倾斜。2021年安排24个民族县40.11亿元,占全省安排到县资金总量的40%,县均资金额度远远高于其他县市区。坚持和完善省内对口帮扶机制。脱贫攻坚期,我省组织开展了省内对口帮扶和“携手奔小康”行动,长沙市等14个省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对口帮扶龙山县等14个原贫困县,为全省全面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我省坚持和完善省内对口帮扶机制,组织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工商联和长沙市等省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对口帮扶1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享发展。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见》,推动实施《湖南省民族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根据民族地区发展实际和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
一、关于规划建设湘桂省际边城协同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建议
一是积极推动跨区域协作,推动湘、鄂、渝、黔、粤、桂、赣边界开展工作协作、经验交流、民族联谊等活动。加强武陵山片区、湘西南—桂北经济文化交流协作示范区建设。扩大湘桂琼合作,深化与北部湾在东盟国家物流产业园、国际中转运输等方面协作,合作共建陆海新通道。二是“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建设,充分利用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崀山)和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赶秋)、世界级文学巨著(《边城》)等旅游资源优势,以“锦绣潇湘·魅力湘西”为品牌,发挥张家界市旅游龙头作用,进一步突出湘西州作为武陵山片区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区和旅游发展核心协作区的地位,打造张吉怀旅游共同体、张家界南线旅游协作区,深化跨省区域旅游合作,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山地运动、康养度假、研学旅游等,将大湘西打造成以世界遗产为核心的国际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范围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及怀化市和邵阳市部分地区。三是推进各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支持省外各族群众来湘经商、就业、就学、定居,引导各地群众到民族地区投资兴业、学习交流、工作生活。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参观团、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参观考察、民族联谊活动等群众性交流活动。
二、关于建立健全发达地区连点帮扶民族地区工作机制的建议
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确定上,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我省从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相对较重的脱贫县中,确定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泸溪县、古丈县、沅陵县、溆浦县、麻阳县、通道县、绥宁县、城步县、邵阳县、桑植县、新化县、安化县等15个县为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除溆浦县、邵阳县、新化县、安化县外,其他11县均为民族地区县(全省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占比73%。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试点,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赋予县级充分的自主权。坚持党建引领,整合最优的组织、干部、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振兴第一线倾斜,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支持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省市县商会和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民族乡村发展产业。推动大湘西建设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创新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现民族乡村形象提升、产业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
三、关于出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是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注重优化存量, 着力补齐短板、锻造长板,不断夯实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结合实际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民族地区全面深度融入全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民族医药、民族手工业、民族客栈等,重点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壮大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二是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引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围绕民族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抓紧突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优先支持民族地区科研机构创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围绕“五好”园区标准,在民族地区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创建国家高新产业园区,重点建设“科创飞地”园区。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区和生态安全保障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支持湘西地区加快产业和园区绿色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三是建立健全民族地区人才选用机制。完善各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培养锻炼、定期服务、鼓励激励、统筹使用、等级认定、分类评价、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适当增加民族地区乡村教师、医生、农机人员等特岗计划。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引进重点学科重点产业急需人才,引导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向民族地区流动。对长期扎根边远民族地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此外,关于建议“对除湘西自治州以外的湘西地区的民族自治县的企业,参照‘对设在湘西自治州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2000年,国家正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明确2001年-2010年在企业所得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关税等4个方面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西部12省,我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比照执行。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取消了绝大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得以保留。2011年,新一轮为期10年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开始执行,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得以延续。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继续延续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并降低了享受优惠政策门槛,将鼓励类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由70%降低至60%,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
我省属武陵山片区其他29个县和罗霄山片区的6个县,其自然环境、发展程度、民族结构均与邻省市或湘西自治州相似,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为此省政府曾向国务院专题报告,省税务局也多次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汇报,但截至目前仍没有新的政策规定。
四、关于加快推动民族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大湘桂省际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城步至龙胜高速项目建设,打通省际“断头路”。将沪昆高速娄底至洞口拥堵路段扩容改造纳入“十四五”跨“十五五”项目规划,积极开展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二是织密便捷有效的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湘桂省际边界区域内的白仓至新宁、永州至新宁、新化至新宁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三是按照事权支持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支持民族地区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原则,结合财力及政府债务情况,加快项目建设。对省与市县共有事权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市县为筹资主体,省按定额给予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资金补助均较“十三五”进一步提高,省尽最大能力对民族地区予以了支持。
关于兴永郴赣铁路。该项目为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普速项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赴国家部委单位沟通衔接,争取支持将该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2020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江西、贵州有关方面也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汇报对接,呈请支持启动该项目。由于该项目里程长、投资大、测算客流量不大、经济效益较差,在当前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的政策背景下,该项目未纳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怀桂高铁。怀桂铁路为中长期规划研究项目,未纳入“十四五”规划。省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同广西方面的沟通衔接,共同加强汇报,争取该项目作为规划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当前,国家正在进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工作,省发改委将在国家有关部委单位的指导下,会同有关方面就兴永郴赣铁路和怀桂高铁项目的建设时机、投融资模式、线站位方案等做好统筹研究,争取国家支持具备条件后及时启动建设。关于沪昆高速拥堵段扩容改造。G60沪昆高速娄底至洞口段扩容工程已纳入省“十四五”高速公路网规划,同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建设时序安排,计划“十四五”末启动建设,省发改委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关于武冈机场扩建。邵阳机场改扩建已纳入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邵阳市人民政府会同省机场管理集团,适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省发改委将根据论证情况积极支持。
感谢你们对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