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第160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9-09-02 11:09 【字体:
  

湘民宗复函〔201916号                            B

湖南省民宗委

对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第1602号建议

的答复意见

张龚代表:

您在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洪江市两个少数民族乡纳入湖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支持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这么一个历史时期,制定和实施好《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步骤,事关中央、省委一系列战略部署在我省民族地区的贯彻实施,事关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国家十三五专项重点规划从十二五95个压缩到22个,但仍然保留了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我省在压缩专项规划的背景下,也仍然首次启动了民族工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规划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民宗委联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总体来讲,《规划》实施进展顺利,主要目标指标绝大多数达到预期进度,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

《规划》的前言部分明确指出:本规划中所称民族地区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位于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故怀化市洪江市所辖的深渡苗族乡和龙船塘瑶族乡,是纳入《规划》实施范围内的,涉及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均可享受。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切实加大对民族乡的支持和帮扶力度,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群众生活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民族乡的面貌焕然一新。在民族政策支持方面,201711月修正实施的《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社会事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予以倾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帮助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加强能源、交通、通讯、农田、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和安全饮水、流域治理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当地配套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帮助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合理开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等等,一系列差别化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民族乡的快速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省级民族专项(散居)资金规模虽然不大,但坚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小资金办大事的作用,通过重点扶持民族乡乡庆项目,进一步改善民族乡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

当前确保民族地区同全省一道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是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施《规划》的最终目标。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规划》实施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纳入各地各部门的规划和计划中,纳入具体工作中,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同时,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我委也已开始谋划我省少数民族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届时,全省所有民族乡(镇)均将纳入规划的政策支持范围。

再次感谢您的建言献策,并恳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特此函复。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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