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10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8-09-12 16:09 【字体:
  

  释悟圣等9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到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对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的文化建设,发扬宗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暑期谈心活动、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引导宗教界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正面引导力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思想和教规教义,成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公共文化建设的指导。考虑宗教活动场所的特殊性,省民宗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公共文化建设的指导,特别是在扎实推进农家书屋、农村广播村村响、直播卫星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中加大对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指导力度。同时,省人大、省民宗委在修订《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时,将对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提出相关明确要求。

  二、关于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文化书屋”。设立“流动图书室”,是各地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一项工作职能,主要是根据所在地文化需求、阅读人员量、场所条件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当前,全省农家书屋建设已经结束,除西藏、青海、四川等藏族居住地享受寺庙书屋优惠政策外,国家在一般的地区没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书屋的相关政策。但是,下一步省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的延伸服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需要适当延伸至基层宗教活动场所。

  三、关于向宗教活动场所赠送政治时事类书籍。目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宗教活动场所赠书,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但省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将从倡导全民阅读工作的角度,为宗教活动场所选书、供书提供来源和渠道,通过图书出版发行行业资源和优势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关于实现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对接。2017年,省委宣传部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湘新广[2017]39号),通过4项工作完善全省广播电视服务。一是完成“模数转换”扫尾攻坚任务,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覆盖接入方式,扎实推进条件成熟但暂未联网的村组实现有线光纤覆盖和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二是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入户小康指标,加快推进以有线网络为主体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创新发展基于有线网络的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服务,建成全省互联互通平台;三是提高中央省市县广播节目有效覆盖,确保公众聚会场所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全覆盖;四是规范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秩序,尽快实现有线网络互联互通和“全省一张网”向“全国一张网”迈进。在推进的过程中,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统筹,确保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惠及宗教活动场所,保障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收听收看权益。此外,对有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任务的贫困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将提供部分设备,切实解决其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

  感谢对我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627

  联系单位: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

  联 系 人:邓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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