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1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5-08-31 09:08 【字体:
  

湘族宗复字[2015]第  号B类

湖南省民宗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1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省政协宗教界:

你们在省政协十一界三次会议上提出的集体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回、维等少数民族清真食品生产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清真食品生产供应是广大回族、维吾尔族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为尊重回、维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民族优惠政策,对清真“三食”的生产经营做出了相应规定。如湘委[1994]23号、湘政办[1996]20号及湘政发[2000]8号文件,分别以专门条款对清真“三食”的生产经营管理及优惠措施,以及回、维等少数民族的生活补贴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省民委还联合省工商局下发了《湖南省生产经营清真“三食”管理办法》,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较好的规范了我省清真食品的生产管理,维护了回、维民族的合法权益。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清真“三食”企业受经营的局限性,生产成本高、需求状况不稳定等原因影响,竞争能力越来越弱,有的难以为继,只好关门停业。在一些中心城市或者旅游城市,没有清真“三食”生产供应,给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为加强这项工作,省民宗部门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大对各地执行清真肉食补贴政策的督促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向中央有关部委反映关于给予回族、维吾尔族群众牛肉差价补贴问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回维民肉食补贴标准;三是会同省人大民侨外委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力争在正修订的《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中,加入清真“三食”服务管理内容,尽量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同时,将积极向国家民委等上级部门反映,争取上级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政策,重视支持清真食品生产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希望借助各位委员多渠道的建言献策,积极呼吁,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都来关心、关注、支持和推进这项工作。

省财政和省商务部门将积极鼓励和引导县市区特别是人口流动密集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旅游景区合理规划市场布局,适度增加“清真三食”的网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扩大清真食品的供应;支持传统品牌、老字号和“龙头”清真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中小型清真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挖掘独特优势,提高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成果转化,扩大企业规模,满足市场供应。加大对肉牛养殖大县的投入力度,扶持规模产业,增加牛羊肉供应,控制好牛羊肉价格,使回族、维吾尔族同胞得到真正实惠。

省民政部门在加强我省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出台具体政策,在资金扶持、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支持,做好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养老服务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养老机构能为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清真食品,配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清真餐具。

特此致函。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8月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31—823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