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5-08-31 09:08 【字体: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关于省人民政府督促省直相关部门落实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优惠政策的建议》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全省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委等9个部门抽调人员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束后,省人大、省政府又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督查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狠抓这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民族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出台的民族优惠政策还有部分未能得到落实,或者落实情况与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优惠政策门槛过高无法进项目笼子”、“优惠政策在执行中成了空头支票”、“有些优惠政策在执行中被打折扣”等等。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委一直在积极呼吁和争取,特别是在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过程中,通过汇报、协调、争取,在许多政策上有突破,如: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完善财政优惠政策、增强民生保障、加强干部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许多新规定。此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庆典工作,把它作为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经济的重要平台来建设,新一轮县庆省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庆建设项目的扶持总额将达到1亿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9号),这些优惠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政策扶持、资金安排、产业开发、措施保障等方面对民族地区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是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利好和重要政策保障。

诚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落实民族优惠政策是一个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各部门持久不懈的努力。今后,我们将继续呼吁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上一如既往地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和促进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今年,省扶贫部门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资金项目倾斜,从产业扶贫、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和安居工程等方面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并与省委组织部一道,省市(州)县乡四级联动,向所有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村派出了扶贫工作组。同时,向省委、省政府两办督查室提出了开展专项督查的建议,以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重大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