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6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湘族宗复字[2015]第 号B类
湖南省民宗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6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农委:
蒋杰梅委员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利用好我省农业文化遗产的几点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委职责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我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和评估的问题。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有55个少数民族,700多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23%,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的民族传统文化,同时也创造了丰富的农耕文化,保留了很多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农业文化遗产,对实现农业文化遗产地生态保护,推动农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委会积极配合省农委、省文化厅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的普查和评估工作,建立民族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数据库,全面、系统记录民族地区农业文化遗产。
二、关于对我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研究、重点发掘和分类保护的问题。我委将依托省民族研究所和本省高等院校、省民族研究基地的力量,通过课题的形式,对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田野调查、发掘和整理,加强农耕文化的研究,找准少数民族农业文化遗产与农业民俗文化结合点,加大对传统农耕文化遗物的征集、收藏、保护力度。我委将积极向省政府争取在传统农耕文化遗物较为丰富、相对集中的民族地区建立农耕文化陈列馆,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三、关于综合工作机制、完善保护工作机制。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数量庞大、类型多样,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呼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省政府成立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健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此同时,我委将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积极推动民族地区农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意见供贵委在答复委员时参考。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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