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3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 时间:2015-08-31 09:08 【字体:
  

湘民宗复〔2015〕 号B类

湖南省民宗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03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发改委:

吴少叶委员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南省民族贫困地区小康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委职责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始终把加快湖南省民族贫困地区小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了大量工作。

一、精心组织召开湖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2014年10月9日,省委书记徐守盛主持召开第30次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省民宗委关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决定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有关事项。筹备工作由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微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同志负责协调,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民委委员单位及有关市州县负责做好有关调研及会议筹备工作。经过精心筹备,2015年3月20日,我省隆重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会议强调,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要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统筹抓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不落后、少数民族同胞不掉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进步。

二、推动出台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4年11—12月,我省组织40多个省直有关部门、14个市(州)和24个民族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主题,展开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和民族政策等10多个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全面掌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出台《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确保民族地区2020年基本消除区域性贫困和绝对贫困现象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文件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紧密结合湖南实际,紧紧围绕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核心,在设立少数民族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少数民族文化专项经费、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完善全省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三、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我委掌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民族地区均给予重点支持,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一项,我委2014年安排民族地区24个县资金9802万元,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量的89.96%;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扶持政策,民族地区民贸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年享受贷款利率贷款贴息额达1.8亿元;帮助通道县侗族自治县借助60周年县庆东风,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争取到17亿元资金,实施了23个重点项目。同时,作为湖南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工作联系单位,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加大对片区的支持,国开行湖南省分行为武陵山片区发放各类贷款50.86亿元,为片区内的黔张常、怀邵衡等铁路提供授信351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编制和实施《湖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认真总结完善,并研究‘十三五’期间出台更加管用的专项规划”要求,由我委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着手编制具体规划,力争以规划和项目为载体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编制和实施《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力度,把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成为我省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粘合剂”和全面小康建设的“推进器”。二是加大对民族地区逢十庆典的扶持力度。针对湘西自治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进入新一轮逢十周年庆典周期,大力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搞好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把逢十庆典变成“抓建设、促团结”的盛会和推动发展“隔几年上一个台阶”的契机。我省将以迎接湘西自治州2017年建州60周年为契机,举全省之力推进湘西州改革发展和扶贫开发步伐,促进湘西州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针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历史任务,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抓好龙山县“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模范区和3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民族贫困地区小康建设步伐。

  以上意见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82356666